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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电子商会 财务管理制度
广州荔湾电子商会 财务管理制度
来源:
广州荔湾电子商会
|
作者:
广州荔湾电子商会
|
发布时间:
201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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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商会的正常运作与不断发展,合理使用商会的资金,提高商会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
为保证商会的正常运作与不断发展,合理使用商会的资金,提高商会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根据《广州荔湾电子商会章程》,依据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结合本商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商会收入和会费标准
1、商会收入(经费)主要来自会员交纳的会费、银行利息收入、政府资助、各界热心人士赞助费、经商会常务理事会批准的低风险投资收入和各种有偿服务收入等。
2、会费标准:会长:25000元/年;常务副会长:20000元/年;副会长:15000元/年;常务理事:10000元/年;理事:5000元/年;会员:1000元/年;会费标准的修改须经商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到会表决通过。
二、会费收入管理
1、以商会的名义在银行建立一个单位银行存款账户,作为商会收支的基本存款账户。商会财务专用章由商会专职人员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私章分人分开管理。
2、商会会员交纳会费,可以以电汇的方式汇入商会的基本存款账户,会员汇款后将电汇凭证交到商会秘书处,财务人员在核实会费到帐后,给交款人开具财务收据,电汇凭证留商会财务做帐;
3、现款或网上银行转帐交纳会费的,财务人员在确认收到会员的会费后,开具财务收据,一联给交款人,一联留存做帐。收到会员交纳的现款后,财务人员必须在二天内将现金存入商会基本存款账户内。
三、商会资金使用原则
1、商会经费主要用于商会活动和商会日常办公费用,以及按照本会章程开展的各项活动等支出。严禁个人和企业将商会会费以任何形式占有(借贷、炒股、转让)或挪用,不得向任何单位出借本会资金。经费可用来进行低风险的投资,投资金额和投资方向由常务理事会决定。
2、商会经费的使用一定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合理规范。与企业相关的接待沟通,原则上由相关企业承担接待费。
3、商会资产为会员共有财产,依照国家和社团主管机关有关规定及本会章程进行管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4、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接受商会常务理事会的日常检查、监督、审计。
四、经费使用范围
1、日常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费、文印费、书报费、邮电费、电话费、出版会刊及印刷费、各种咨询费、律师费、服务费、广告费、房租费、水电费等开支;
2、会务费及商会活动费,包括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商会举办各种会议以及讲座、经验交流会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3、商会职员的工资、保险、补贴、福利费及个人交通、通讯费等(具体金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秘书长提出建议方案,报常务理事会审定后执行)。
4、差旅费;
5、社会捐献、赞助等慈善事业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6、接待费包括领导和来宾的“迎来送往”的接待、礼品等支出;
7、商会为会员服务的各项活动和各项工作的支出,与商会有关的其他正常开支。
五、费用报销审批权限及流程
(一)例行开支及单项开支金额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审批程序:商会秘书制作“费用请示报告”→秘书长签名同意→“报销凭证”→秘书长审核批准→会长签名同意→财务付款并记帐。
(二)例行开支及单项开支金额在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含)的审批程序:商会秘书制作“费用请示报告”→秘书长签名→会长签名同意→“报销凭证” →秘书长审核→会长批准→财务付款并记帐。
(三)单项开支金额在1万元以上2万元(含)以下的审批程序:“费用请示报告”→秘书长签名→一名常务副会长签名→会长签名同意→“报销凭证”→秘书长审核→会长批准→财务付款并记帐。
(四)单项开支金额在2万元以上5万元(含)以下的审批程序:“费用请示报告”→秘书长签名→二名常务副会长签名→会长签名同意→“报销凭证”→秘书长审核→会长批准→财务付款并记帐。
(五)单项开支金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的审批程序:“费用请示报告”→秘书长签名→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会长签名同意→“报销凭证”秘书长审核→会长批准→财务付款并记帐。
(六)单项开支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审批程序:“费用请示报告”→秘书长签名→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理事会表决通过→会长签名同意→“报销凭证”秘书长审核→会长批准→财务付款并记帐。
(七)超过30万元的重大投资,应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六、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1.原则上当月费用当月报销,不得跨月份报销。
2.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人员必须就其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3、各项费用支出须有合法原始凭证,并在正式票据上注明用途。必须凭合法的票据入帐,凡与本会成本、费用、资产有关的支出,均应索取合法票据。
4、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财会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全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
5、开支后的每一笔报销单据,其经办人、审核人、批准人均应在报销单据上签字;对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会计人员应拒绝做帐,出纳人员应拒绝付款。
七、财务人员的职责
1、尽职尽责,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忠于职守。认真细致,及时准确,帐目要做到一笔一结,一月一报,年终做出财务报表。
2、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据。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不得遗失。
3、会计应确保帐目的真实性。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对记载欠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4、商会配备会计和出纳人员各一名,分工负责。会计人员负责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出纳人员负责登记会费等各种收入和其他款项的收缴,经费支出,办理银行存款和现金收付,检查票据,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5、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为确保现金的安全,备用金不超过5000元。
八、财务公开和监督
1、财务管理实行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
2、每年度商会的年终财务报告应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接受广大会员的监督审查。
九、其它
1、本制度自商会成立大会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商会理事会。
广州荔湾电子商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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